废五金类、冶炼渣等16类废物从“限制”调为“禁止”进口

来源:时间:2018-09-27

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公布的消息称,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,防治环境污染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海关总署对现行的《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《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和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》进行以下调整: 一、将废五金类、废船、废汽车压件、冶炼渣、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。从《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调入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》,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。 二、将不锈钢废碎料、钛废碎料、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,从《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《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》调入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》,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。

《进口废物管理目录》(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)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为准。 SMM认为: 此次调整涉及以回收废铜为主废电机等,即所谓的废七类铜,此政策的颁布,将进一步加剧市场对于中国废铜供给收缩的预期。但此次调整对锌市场的影响较为有限。 此次是将限制类(此前的七类)今年年底禁止,实际上这部分量去年就已经减少很多了。对目前主要的再生铝工厂进口的废铝碎料影响不大。 此次调整对锌市场的影响较为有限,因锌冶炼厂用原矿生产较多。且在前两年就有相关锌二次物料等限制进口政策。 因不锈钢废碎料在2017年开始已经执行,已经很久没有进口,故目前影响不大。